实验设备处是学校机关二十五个行政部处之一,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实际拟定规程实施方法。
2. 检查督促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组织制定并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归口拟定并审查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4.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科研教育经费的审核评估制度、实验人员的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在用物资的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
5. 主管实验室物资,提高其使用效益。
6. 主管实验室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