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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定义
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的目的:
(1)投资审批部门可以准确地掌握本地区和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和水平,实现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地区能源的合理配置使用。
(2)使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充分考虑能源消耗指标或设备运行效率是否满足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能耗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最终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3)把节能的“关口前移”,通过源头控制,推进节能技术的进步,防止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再繁衍,将能源的浪费杜绝在项目建设之前。
(4)保证投资项目工程建成投产后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使得企业的生产组织者、管理者、使用者能准确掌握企业用能状况,为今后寻找节能方向,挖掘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提供依据。
(6)为有关监察及管理部门加强节能降耗的源头管理,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节能降耗目标提供参考。
哪些企业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1)因扩建项目导致能耗增加的企业或机构。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做节能评估报告书。
(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做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