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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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列》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列实施细则》卫生部令【2
CNAS认可项目:是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建筑物内得到广泛使用,但是由于设计、施工遗留的某些缺陷,以及没有及时清洗等原因,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成为传播、扩散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媒介。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单位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一是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定期清洗;二是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检测不合格指标的项目,采取相应的清洗、消毒措施;三是在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以及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清洗、消毒。《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有关管理单位在日常运行中应当按照管理标准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每年检测不少于一次。”
服务对象 : 所有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